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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发布全新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』及环境监测方法标准

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卫星地球上行站》《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》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规范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,现批准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卫星地球上行站》《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
  一、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卫星地球上行站》(HJ 1135-2020)

  二、《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》(HJ 1136-2020)

  以上标准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。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生态环境部

  2020年10月26日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核与辐射安全中心,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,环境标准研究所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0月27日印发

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保护环境,规范和指导卫星地球上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卫星地球上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格式、内容、方法和技术要求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
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环境,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,规范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、方法等技术要求,本标准替代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》( HJ/T10.2-1996)作为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执行标准。


编辑:君君.环评互联网

来源:生态环境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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